為支持南寧市糧食產業健康穩定發展,提高糧食生產組織化程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近日,南寧市農業委員會制定了《南寧市2016年糧食安全保障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南寧市各縣區(開發區)種糧(含水稻、玉米、馬鈴薯、大豆、紅薯、芋頭等)各經營主體(含種糧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種糧專業合作社、種糧企業和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均可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請勿錯過。以下為指南原文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項目實施為載體,構建我市新型糧食安全(生產部分)體系,培育壯大我市新型糧食經營主體和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充分發揮適度規模經營的示范輻射帶動作用,使我市糧食生產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糧食生產專業公司以及為糧食生產提供優良新品種的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在數量與質量上都有新提升,提高糧食單產,穩定和提高糧食總產,并創建優質高效糧食品牌,提高種糧產糧經濟效益,推動糧食生產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是優化結構,保證重點。圍繞南寧市委、市政府的目標任務以及委黨組的決策部署,集中財力解決事關糧食發展的重大事項支出,提高財政資金的綜合效益。項目安排優先考慮全國糧食高產創建示范片建設和市政府決定的重大項目。
二是堅持分級財政、分級管理。按照財政管理的相關要求,南寧市本級支出只承擔屬于南寧市本級事權的事務,不安排縣區一般性的經費補助。
三是堅持項目安排與發展規劃相統一。按照《南寧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安排2016年糧食安全保障專項項目。
四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項目申報和確定,參照南寧市相關農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三、申報條件
全市各縣區(開發區)種糧(含水稻、玉米、馬鈴薯、大豆、紅薯、芋頭等)各經營主體(含種糧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種糧專業合作社、種糧企業和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均可申報,要求具備如下條件:
(一)申報主體條件及規模:
1.家庭農場:具有相對集中連片,排灌方便的稻田100畝以上,或旱地200畝以上;年播種水稻100畝(不含復種),玉米、馬鈴薯、紅薯、芋頭、大豆200畝以上。間套種400畝以上。
2.種糧大戶:具有相對集中連片、排灌方便的稻田200畝以上、或旱地300畝以上;年播種面積(不含復種)水稻200畝以上,玉米、紅薯、馬鈴薯、大豆、芋頭300畝(純種)。間套種600畝以上。
3.種糧專業合作社及專業公司:具有相對集中連片、排灌方便500畝以上的耕地;必須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糧食年播種面積500畝(不含復種)以上。間套種1000畝以上。
4.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必須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注冊登記且從事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研發繁育和推廣的獨立法人,注冊資金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并獲取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具有科研基地50畝以上,有制種基地1000畝以上。
(二)種植良種化、技術現代化、生產機械化、服務社會化。種植的品種必須是區市農業部門當前主推的優良品種,栽培技術必須是當前區市農業部門主推的先進技術;主糧(水稻、玉米、馬鈴薯)的主要生產環節實現機械化或服務實現社會化。
(三)配套資金及生產設備要求:申報單位或個人必須有能夠完成項目的資金配套和生產設備配套,如果通過社會化服務解決的也需要予以說明并附協議。
(四)申報主體耕地持有條件:實施主體必須持有耕地經營權相關證明材料或租賃合同,屬短期租賃的要有縣區開發區農業部門審核證明。
(五)申報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項目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年銷售收入為2015年的數據,以稅務部門的材料為準,制種基地面積以租地合同為準。
(六)其他條件:凡實現產工銷一條龍,有產品品牌,獲得綠色產品、有機產品認證者或“三品一標”認證,新品種有自主知識產權者優先。選育或引進推廣新品種數量較多,規模較大者優先。
四、補助方式和標準
每個項目市財政補助資金一般占總投入的40%以內,最多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內容不能與其它建設項目內容重復,采取“直接補助”的方式進行補助;生產項目由縣區轉移支付,良種育繁推項目由市級報賬制支付;凡是沒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含道路、排灌、加工、倉儲、耕地整理、機械設備等)按實際面積畝補500元以內,具體補助金額根據申報建設內容確定。
五、申報審批程序
(一)申報初審。項目實施主體向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報??h區農業部門對申報材料予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材料的真實性、項目申報主體和項目選點是否符合條件要求、是否具有實施項目的條件和能力。
(二)匯總復審。市農委糧油科負責各縣區上報項目匯總復審。主要審核項目的可行性、真實性和縣區的審核意見,提出復核意見。
(三)項目調研和初選。由市農委、市財政局相關領導及人員組成調研組到項目現場進行調研,核實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及項目申報主體實施項目的能力和條件等。項目調研后提出項目初選名單。
(四)討論審批。由市農委和市財政局聯合組成審核小組(小組名單待定,一般為單數)對科室提交的初選名單進行討論審核,討論通過后由市農委和市財政局聯合行文報市政府審批。
六、申報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報文件應采用A4紙正反面打印,封面采用3號仿宋體,文件內一律采用仿宋4號字體,標題加黑,行距1.5倍,每頁加頁碼,封面和封底勿用塑料封皮,所有紙質申報文件份數為一式8份。(附項目申報書參照格式)
(二)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首頁以目錄形式注明每個申報項目縣區及項目名稱清單,并分別注明項目申報次序。
(三)申報時限。請各縣區于2016年3月2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至市農委糧油科,電子文檔報南寧農業項目網(網址:www.nnny.gov.cn),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格式材料請下載附件:2016年糧食保障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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