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中共南寧市委員會組織部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配合做好第一屆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近年來,全區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緊扣“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笨傄?,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提供了有力支撐。為樹立好榜樣、打造好隊伍、傳播好故事,進一步激勵全區各界廣大干部群眾奮發有為、擔當作為,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準,自治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第一屆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活動。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第一屆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的通知》(桂農廳發〔2022〕55號,以下簡稱《通知》),對評選表彰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F就我市配合做好第一屆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相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對象
2017年10月以來,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在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全市各級各部門、各領域直接參與鄉村振興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均可參評。評選表彰主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評選副廳(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廳(局)級及以上單位和干部,不評選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
二、表彰名額及方式
按照《通知》安排,全區擬表彰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300個、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個人600名。先進集體頒發“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牌匾、證書;先進個人頒發“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個人”證書,并按《廣西壯族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細則》(桂評組發〔2019〕2號)規定標準發放一次性獎金5000元,同時在600名先進個人中選樹鄉村振興百名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三十佳壯美“三農”人及三十佳鄉村產業振興“頭雁”。實行差額推薦、擇優遴選,各設區市推薦名額按照分配的擬表彰名額的120%確定。自治區分配給我市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別為25個和54個(詳見附件1、附件2),各區直、市直、中直駐邕單位派駐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評選名額歸屬派駐所在縣(市、區)。
三、評選條件
聚焦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點表彰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農村土地確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等農業農村改革創新,加強耕地保護,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建設美麗鄉村,加強鄉村治理,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等鄉村振興重點工作任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具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要求,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脫貧群眾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增速、脫貧地區農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區、全市農民平均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或者在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文化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或者在推動農業農村改革創新、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建設美麗鄉村、加強鄉村治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圍繞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積極開展工作,有效推動鄉村振興責任、政策、工作落實,取得顯著成效;或者充分發揮行業優勢,推動鄉村振興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取得顯著成效;或者在鄉村振興中勇于創新,形成工作亮點、有效推廣經驗,為推動鄉村振興作出重要貢獻。
4.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黨組織在鄉村振興中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干部職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二)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個人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要求,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或者在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文化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或者在推動農業農村改革創新、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建設美麗鄉村、加強鄉村治理、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受組織委派參與鄉村振興有關工作,忠于職守、勤勉盡責,勇于擔當、積極作為,出色完成鄉村振興有關工作任務;或者利用本專業、本領域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振興;或者勇挑鄉村振興重擔,情系“三農”工作,為振興鄉村作出重要貢獻。
4.熱愛“三農”事業,積極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勇于擔當、攻堅克難、催人奮進、群眾公認;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風正派,清正廉潔。
已獲得自治區級(含)以上表彰獎勵的集體和個人,原則上不再使用已經受表彰獎勵的事例(事跡)參評。如作出新的突出貢獻的,可憑借新事例(事跡)參加評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推薦對象:一是存在理想信念動搖、政治立場不堅定、違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觀念淡薄等情形的;二是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評先評優的,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未作出結論的;三是在廉政自律方面存在影響評先評優情形的;四是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及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被“一票否決”,本人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的;五是存在其他不適宜參加評先評優情形的。
四、評選推薦程序
(一)成立機構。參照自治區做法,成立南寧市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小組成員由市委農辦、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統籌組織開展評選表彰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6月15日前)
(二)組織推薦。各縣(市、區)、市直、中直駐邕單位相應成立評選工作機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逐級推薦、層層遴選的辦法,提出推薦對象。推薦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干部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等單位意見;推薦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由市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統一征求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推薦對象經所在單位5個工作日無異議,報本縣(市、區)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市直、中直駐邕單位報單位黨組)同意后,報市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市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組織對各縣(市、區)、市直、中直駐邕單位上報的推薦對象進行研究篩選,提出擬上報自治區的推薦對象名單,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自治區。各單位推薦材料包括推薦情況報告(內容為推薦過程、審查審核、征求意見、集體研究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縣(市、區)推薦情況報告須經農業農村部門、黨委組織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三家聯合蓋章)和推薦表格(附件3—7)。(7月15日前)
(三)組織評選。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實行初審、復審兩次審核程序,采取所在單位公示、設區市(廳)范圍公示(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為同一單位的,公示一次即可)和自治區范圍公示三級公示制度,各級公示期均為5個工作日。自治區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辦公室對推薦對象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擬表彰對象名單,并在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自治區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審定。(8月30日前)
(四)表彰獎勵。自治區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研究確定表彰對象名單,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名義印發表彰決定。表彰活動結束1個月內將表彰實施情況報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備案。(9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評選標準。各縣(市、區)各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評選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嚴把評選條件,堅持實績導向,重點考慮評選對象在鄉村振興有關工作中的貢獻,切實把真正經得起檢驗的先進典型推薦上來、選樹出來。
(二)嚴格推薦程序。各縣(市、區)推薦對象經本縣(市、區)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評選工作小組審定后,市直、中直駐邕單位推薦對象經單位黨組(黨委)審定后,方可報市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工作小組辦公室。所有推薦對象應按要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未按程序推薦的對象不能進入下一評審環節。
(三)嚴肅工作紀律。對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鄉村振興中的典型事跡,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讓先進典型“亮”起來、“強”起來、“樹”起來,激發群眾內生動力,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其他事項
(一)報送時間。為便于工作聯絡,請各縣(市、區)于6月15日前將縣(市、區)級聯系人信息(姓名、單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發展規劃科;各縣(市、區)、市直、中直駐邕單位于7月15日前報送推薦材料(推薦情況報告及附件3—7),需報送紙質版一式6份及電子版。
(二)聯系方式。市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陸國現,聯系電話:0771-5530091、13878112602;市委組織部聯系人:覃儒雅,聯系電話:0771-5772980、1397860768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人:黃子案,聯系電話:0771-5521530、13877144583;郵寄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一號樓10519室,郵編:530028,電子郵箱:nnnyncjghk@163.com。
附件:1.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表彰名額分配表(南寧市)
??????2.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個人表彰名額分配表(南寧市)
??????3.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4.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
??????5.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個人)征求意見表
??????6.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推薦對象匯總表(集體)
??????7.廣西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推薦對象匯總表(個人)
??????8.市委農村工作(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中共南寧市委員會組織部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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