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和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農業農村局、高新區農林水利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廣西-東盟經開區城市和農林水利管理局):
根據《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和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對象及申報條件
(一)監測對象
本次監測對象為2021、2022年申請延期監測企業(名單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符合(南農局規〔2021〕1號)有關要求的企業均可申報。
二、監測和申報程序
監測和申報企業向注冊地縣(市、區)、開發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提交監測或申報材料,縣(市、區)、開發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按南農局規〔2021〕1號文件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并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農業農村局)行文推薦。
三、材料及要求
(一)企業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情況表1—4》(見附件2)或《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表1—6》(見附件3)。
2.400字左右企業簡介(企業基本情況、聯農帶農增收致富情況),1500字左右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情況介紹各一份。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5.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自主查詢版2021-2022年《企業信用報告》。
6.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2022年度帶動農戶情況證明。證明應說明企業帶動農戶的利益聯結方式、帶動農戶數量和增收等情況。
7.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其他法定監管部門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情況證明。
8.稅務部門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企業納稅情況證明。
9.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企業是否有故意拖欠職工工資、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行為而被投訴并受到處罰情況的證明。
10.獲得其他認定或認證的證書復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紙打印或復印,附上目錄,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在封面加蓋企業公章。
(二)各縣(市、區)、開發區材料及要求
1.推薦上報文。說明對監測和(或)申報企業的審核意見。
2.匯總監測或申報表、企業簡介后發指定郵箱。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要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并承諾不得弄虛作假??h(市、區)、開發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要對企業材料真實性、電子版與紙質版一致性進行復核、嚴格把關。
(二)請各縣(市、區)、開發區于2023年4月20日前將企業紙質材料和上報行文各1份報送到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將企業《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表1—4》和《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情況表1—6》及文字材料電子版按序匯總后,發送至電子郵箱:nnsxccyfzk@163.com。
(三)本通知及其附件可登陸“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官方網站”下載。
(四)各地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受理申報。
材料報送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南寧市政府1號樓市農業農村局414室。
聯系人:呂校成,電話:0771—5555529。
附件:1.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名單
2.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表1—4
3.2023年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情況表1—6
4.材料封面式樣、帶動農戶證明、信用承諾書格式
5.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
南寧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3月21日
5.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南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南農局規〔2021〕1號)
上一主題: 2023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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