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id="hueyq"><strong id="hueyq"><small id="hueyq"></small></strong></p>

  • <acronym id="hueyq"></acronym>
    <acronym id="hueyq"><strong id="hueyq"><listing id="hueyq"></listing></strong></acronym>
    <table id="hueyq"><cite id="hueyq"></cite></table>

      <td id="hueyq"></td>

      財政支持540萬!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印發!

      發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瀏覽次數:1746    文章來源:南寧市農業農村局網站    文章作者: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農局發2023〕68號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推動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現將《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按質完成。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南寧市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方案》(南辦發〔2019〕4號)、《南寧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推動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南農局發〔2020〕80號)等文件精神,為推動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引導、農民主體,績效優先、示范帶動,圍繞主線、突出重點”的安排原則,通過財政資金的扶持和引導,推進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關鍵發展能力、激發內生活力,開展集約化、標準化生產,完善利益分享機制,更好發揮帶動小農戶進入市場、增加收入、建設現代農業的引領作用。

      二、工作任務

      市級財政安排540萬元專項資金對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能力建設給予適當支持。其中:?

      (一)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538萬元:以項目為依托,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規范提升農民合作社不少于20家、家庭農場不少于20家,扶持開展種養殖基地基礎設施,清選包裝、冷藏保鮮、烘干等生產及初加工設施建設。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項培訓經費2萬元:采取直接補助的方式,扶持2個縣(市、區)開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題培訓示范班,每個縣(市、區)補助1萬元,每期培訓人數不少于100人。

      三、項目申報條件和優先扶持對象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申報條件

      1.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算,已在南寧市范圍內依法經營并正常運營滿一年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可以申報2023年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其中: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農民專業合作社注冊登記時間可放寬到2023年1月1日前。

      2.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有比較健全的服務網絡,能有效地為合作社成員提供專業服務;生產記錄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3.財務管理規范化,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項目設立專賬管理,資金收入、支出使用對公賬戶,工程建設執行合同管理制,項目投資有關財務有效票據齊全(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合同、清單等票據)。

      4.土地流轉依法規范,且從2022年6月起土地流轉剩余年限應在5年以上。所實施項目符合當地自然資源(林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的相關規定,沒有“非農化”、“非糧化”問題,建設農業設施占用耕地的,要在項目申報前,按有關規定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后上圖入庫。

      5.聯農帶農作用突出,申報項目扶持的農民合作社帶動務工就業或者發展農業生產的農民應不少于10人。

      (二)家庭農場項目申報條件

      1.?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算,已在南寧市范圍內依法經營并正常運營滿一年以上的家庭農場,可以申報2023年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其中: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時間可放寬到2023年1月1日前。

      2.?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生產記錄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經營狀況良好。

      3.所實施項目符合當地自然資源(林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的相關規定,沒有“非農化”、“非糧化”問題,建設農業設施占用耕地的,要在項目申報前,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后上圖入庫。

      4.建立購銷臺賬,設置收支登記簿,項目投資相關票據齊全(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合同、清單等票據)。

      (三)優先扶持對象

      1.優先扶持國家級、自治區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或市級重點幫扶鄉鎮、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重點扶持市級、自治區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且依法依規監測合格。

      3.重點支持糧食、水果、蔬菜、生豬、糖料蔗、茉莉花(茶)、家禽、桑蠶、牛羊、水產、中藥材產業。

      4.項目在鄉村振興產業示范區內或各級現代特色農業示范區內的。

      5.優先扶持成員(農場主)有近三年曾參加過南寧市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市級以上農業廣播電視學校主辦的高素質農民教育培訓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6.優先扶持具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報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7.?優先扶持農民利益聯結緊密,帶動脫貧戶、監測戶就業或增收有突出貢獻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本次申報的建設內容與現行中央、自治區或南寧市財政資金扶持的建設內容重復的,不得申報。

      2.對于2022年1月1日以前的建設內容不論獲得財政扶持與否,本次都不給予財政扶持。

      3.同一項目單位(包括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但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業務性質相同)近3年內(從2020年1月1日起計算)所承擔獲得各級財政扶持的項目存在驗收未通過情況的不得申報(包括被撤銷自治區級、市級財政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項目的業主)。

      4.以往年度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但不接受動態監測或監測不合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家庭農場)。

      5.存在“非農化”、“非糧化”等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違反耕地保護相關規定,或設施農業用地手續不完善的,不予扶持。

      四、資金使用范圍

      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項目資金下達到縣(市、區)、目標任務落實到縣(市、區)、審批權限下放到縣(市、區)、管理責任明確到縣(市、區)、績效管理延伸到縣(市、區)。由市級根據前期摸底調查情況,統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各縣(市、區)按照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下達各縣(市、區)的補助資金和目標任務數量詳見附件1《南寧市2023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項目切塊資金分配表》。?

      (一)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

      1.扶持范圍:本方案可以扶持2022年1月1日以來已經開工建設(包含已完工)的項目,包括引進推廣種植或養殖新設備、設施,開展種養殖標準化基地建設、生產;開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產品整理包裝、儲存、運輸、保鮮、冷藏設施建設和市場運營銷售;農機具庫棚、維修車間、零配件供應間建設等可形成固定資產的環節給予扶持。對于農業機械購置相關費用的有關要求如下:

      1)如購置農機具列入項目財政補貼建設內容,所購機具已列入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的,可以累加使用項目財政補助資金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累加后補貼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機具購置價格的40%,且必須優先使用農機購置補貼;所購機具未列入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的,則可使用項目財政補貼資金進行補貼,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機具購置價格的40%。

      2)如購置農機具未列入項目財政補貼建設內容,項目實施所需機具的購機資金可以作為自籌資金。

      2.扶持標準:項目資金以項目業主投入為主,政府扶持為輔,扶持金額為不超過項目申報投資總額的40%,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最高不超過20萬元/家,家庭農場最高不超過15萬元/家。不得將其他項目獲得的各類財政補助資金作為本次申報項目的自籌資金,也不得將其他獲得的各類財政補助資金項目要求配套的自籌資金計入此次申報項目的自籌資金。扶持項目建設(實施)完工并經縣(市、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實施單位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向縣(市、區)級財政部門申請補助資金。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財政資金有關管理規定,保證項目資金??顚S?,一律不得列支地方管理費、“三公經費”、會議費、交通費及福利扶持等方面支出。嚴格按照項目批復的投資計劃、實施方案執行,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不得超標準超范圍開支。對于任何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和其他違反財經法律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二)新型經營主體專項培訓

      補助2個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每個縣(市、區)直接補助1萬元,用于邀請專家授課費、授課場地租用費、現場實地教學交通費、培訓資料費、農民誤工補助費、餐費等。

      五、實施管理要求

      (一)認真組織項目實施。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項目按照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制定和發布申報通知—組織業主申報—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聯合財政、自然資源、環保等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查—按規定程序篩選出備選項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確定補助項目—向市農業農村局報備—簽訂項目實施合同(協議)的程序進行。各縣(市、區)要及時按程序做好具體申報通知、補助對象、補助資金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強化社會監督。

      (二)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嚴格按照南寧市相關農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對資金分配、撥付、使用和項目立項、申報審批、實施、驗收、后續管理等環節進行監管,確保資金分配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在2023年9月30日前將項目落實情況表(詳見附件3)蓋章掃描件和電子文檔分別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備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如有縣(市、區)仍未下達2023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項目和開展新型經營主體培訓的,市農業農村局將對相關縣(市、區)進行通報和約談。加強項目進度管理,督促項目實施單位按照批復的建設內容和標準抓緊開展項目建設工作,項目應在2024年6月底前建設完工并完成驗收工作。要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全面分析項目實施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項目實施工作進展情況請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前分別報送市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三)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各縣(市、區)要認真完成2023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項目任務,合理組織、精心安排,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驗收工作。要加強項目的建賬歸檔工作,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收集項目申報書、實施方案、下達項目通知、實施總結、驗收申請、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等關鍵環節材料,做到實施過程有記載,有項目實施前、中、后期重點建設內容的圖片。資金支付要嚴格按照財政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顚S?,確保建設資金規范使用。未盡事宜,請與市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聯系,聯系電話:5536745,郵箱:nnsnyjjgk@126.com。

      附件:

      1.??南寧市2023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項目切塊資金分配表

      2.??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項目申報書(模板)

      3.?申報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生產、初加工設施建設補助項目信用承諾書

      4.??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安排情況匯總表

      5.?2023年南寧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南農局發〔2023〕68號 附件


      在線客服
      • 協會在線客服
        點擊這里給我發消息

        微信掃一掃

        手機掃一掃
      一区二区三区无码免费网站_欧美亚洲国产中文另类制服丝袜_国产免费午夜电影_99久久无码国产孕妇精品

    1. <p id="hueyq"><strong id="hueyq"><small id="hueyq"></small></strong></p>

    2. <acronym id="hueyq"></acronym>
      <acronym id="hueyq"><strong id="hueyq"><listing id="hueyq"></listing></strong></acronym>
      <table id="hueyq"><cite id="hueyq"></cite></table>

        <td id="hueyq"></td>